尊敬的中山市人大主任薛晓峰:您好!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03)中中法执指第2号恢字1号。申请执行人北京市嘉和律师事务所,申请执行金额人民币48万元连逾期利息,被执行人是上海康大房地产公司。
一宗金额只有48万元连逾期利息的执行案,在没有经过变更被执行人法定程序,却被法官涉嫌查封了案外人(非被执行人)中山市康大中信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请求人”)名下332亩土地。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涉嫌有意地将执行案号改为:[(2011)中中法执委字第4号],且私自在没有得到上海相关联的法院委托下,以统筹协助执行上海多宗执行案为理由,违法以4.7亿元拍卖了案外人(非被执行人)名下价值超过10亿元的332亩土地给神秘人买家。
拍卖过程中,法官涉嫌在拍卖《标的简介》中弄虚作假(声称拍卖标的土地存在睱疪,存在过户两次税费、可能要补偿农民、承担其它欠费等等)、虚构事实(三乡发展公司在广东高院已败诉,中山中院已裁定对土地解封,何来影响土地交付使用、需要支付2592.4万元)、设定条件(可能涉及补偿农民损失、法院不清场交付使用)压低评估价,进行恶意违法拍卖。
2011年9月15日,在法官涉嫌违法黑箱操作下,造成市值超过10亿元的332亩商住别墅土地,起拍价4.7亿元,竟然无人竞投,由神秘人买家在毫无竞争对手下,以底价4.7亿元投得(现市值每亩超过350万元以上,只拍得每亩140多万元)。之后,证实神秘人买家是香港上市公司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383)全资控股的中山市雅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雅居乐”)。
最可耻的是,法官涉嫌除了欺骗社会大众、媒体,还欺骗了中山市人大、检察机关、工商部门多位领导为拍卖会见证,给社会大众、媒体错觉,以为该拍卖是合法、公平、公正的假象。
中山中院于2011年10月31日作出(2011)中中法执委字第4-3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将涉案332亩土地裁定过户给雅居乐,并要求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办理变更手续。事实证明,该拍卖不存在拍卖《标的简介》中所述的土地存在睱疪问题。
显而易见,一宗金额只有48万元连逾期利息的执行案,法官涉嫌私自在没有得到上海相关联的法院委托下,以统筹协助执行上海多宗执行案为理由,违法以4.7亿元进行低价、超标的拍卖了案外人联合公司名下市值超过10亿元的土地。众所周知,背后一定存在巨大利益驱使,有不可告人的交易行为。如果法官涉嫌依法办事,不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是不可能达到这种破釜沉舟的地步。
况且,该执行案[(2011)中中法执委字第4号]涉及段新忠诈骗团伙利用多枚“伪造公章”进行诈骗。在拍卖前,请求人已向中山市公安局报案,同时向广东高院、中山中院提起执行异议。请求人有足够理由相信,法官涉嫌涉嫌官商勾结、违法违纪、参与段新忠诈骗团伙作案,恶意、超标的进行违法执行拍卖。请求人已向中山市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要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至今未有处理结果。
对于法官涉嫌违法执行请求人名下332亩土地,请求人将依法继续申诉、控告,直至撤销该拍卖行为、土地执行回转为止。
请求人请求尊敬的中山市人大主任薛晓峰,为维护中山市司法公正、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恳请您在百忙中予以关注、依法过问督促中山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对请求人的申诉、控告立案侦查,将违法违纪法官、社会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请求人现将提交给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请求书》报送给您,让您了解案情,予以关注。谢谢!
联系人:陈浩唯 13112998888 1338088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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