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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法院门】
陈浩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请求书》,状告中山中院、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上海浦东法院、上海黄浦法院违法执行,请求共同国家赔偿13.28亿元。
对有人质疑上海法院是否存在委托中山中院执行 枉法拍卖涉案332亩土地的答复

首先,谢谢你们的关注。陈浩唯悬红500万元对法院反腐败,主要针对的是中山中院法官的枉法执行、违法拍卖行为。但因为被执行案件全部都是上海法院的执行案,而非中山中院自己的执行案,且中山中院在执行拍卖涉案332亩土地中,公开声称是受到上海高院、涉案上海法院的委托、执行拍卖的。况且,上海执行案事实也存在虚假诉讼、及当事人利用伪造公章签订以他人土地为被执行人段新忠的国泰公司抵债8000万元,委托上海法院枉法执行的违法乱纪行为。

陈浩唯在向最高院提交请求中山、上海法院确认违法,申请共同国家赔偿13.28亿元的请求书时,已经用特快专递方式将请求书报送上海高院、涉案上海法院院长,但是,至今已一个多月,上海高院、上海执行案法院并没有予以否认,公开澄清事实情况。对此,陈浩唯欢迎上海高院、涉案上海法院对是否曾经委托中山中院执行、拍卖涉案332亩土地的经过,作出书面公开澄清事实。否则,应视为上海法院法官有参与中山中院法官的枉法执行、违法拍卖的违法乱纪行为,应当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支持国家反腐败,实现中国梦,人人有责!

日期:2013年10月24日

点击链接: 港商陈浩唯悬红500万元对法院反腐败

点击链接: 港商陈浩唯对中山中院官网的回复作出的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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