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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中中执字第106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中山法院门】
陈浩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请求书》,状告中山中院、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上海浦东法院、上海黄浦法院违法执行,请求共同国家赔偿13.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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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证据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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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请求抗诉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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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中信的《登记证》和常驻《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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