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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民间维权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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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中山市司法局的公开信
【中山法院门】
陈浩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请求书》,状告中山中院、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上海浦东法院、上海黄浦法院违法执行,请求共同国家赔偿13.28亿元。
备注:此公开信已于2010年10月07日用特快专递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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