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总会专栏
|
中山法院门
|
维权案件
|
党政相关部门
|
维权服务
|
关于我们
港澳台民间维权总会宗旨:
宣传爱国、守法、维护国家执政,维护宪法,维护港澳台人士、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权益。
港澳台民间维权总会:
总会专栏
>>
中山法院门专栏
>> 致中山中院潘墀院长的公开信
【中山法院门】
陈浩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请求书》,状告中山中院、上海一中院、上海二中院、上海浦东法院、上海黄浦法院违法执行,请求共同国家赔偿13.28亿元。
备注:此公开信已于2010年9月26日用特快专递寄出
上一篇:
刘海奇、龙卫明、黄维雅公职律师违法违纪贪污公款行为
下一篇:
港澳商人陈浩唯的公开信
返回【总会专栏】
E-mail:
gatmjwqzh@foxmail.com
Hong Kong, Macau, and Taiwan People's Rights Preservation General Assoc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