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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永安市陈文华市长的公开告知书 不要回避对澳门商人陈盛宝的实名举报作出回应

福建省永安市陈文华市长:

鉴于港澳台民间维权总会www.gatmjwqzh.org标题为《政府违法收储 澳商陈盛宝实名举报反被网上通缉》有关澳门商人陈盛宝通过澳门中央联络办公室,向福建省委尤权书记、省长苏树林等有关领导实名举报,三明国土资源局陈文华局长违法乱纪、贪污腐败,通过曹志龙(又名:曹志荣,号称:民间纪委书记)互相勾结、索贿收黑钱的报导,有超过135家媒体互相转载,对三明市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总会认为:对于澳门商人陈盛宝的实名举报,作为被举报人的永安市陈文华市长(前三明国土资源局局长),应当对福建省、三明市政府、有关纪委、检检察部门交代,立马回应,公开作出答复。

如果陈文华市长您认为确无此事,实属陈盛宝诬告,总会一定会公开报导,并呼吁国内外各大小媒体转载,恢复陈文华市长您的声誉。

暂且不说陈盛宝所举报以及分两次支付30万元、50万元给曹志龙的事实经过是否属实。但确实有证据包括银行帐单、往来短信,足以证明曹志龙存在曾经利用联友家居广场收储、土地挂牌出让事件,收受联友公司农行转帐人民币200万元的行为。那么,只要陈文华市长公开否认有贪污腐败、收黑钱的事实存在,曹志龙的具体行为足以构成触犯我国《刑法》第266条有关《诈骗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

对此,总会将建议联友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曹志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联友公司人民币200万元。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查个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依法还陈文华市长一个清白。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现今,在我国依法治国、严厉打击贪污腐败、反腐倡廉的大气候下,澳门商人陈盛宝通过澳门中央联络办公室,向福建省委尤权书记、省长苏树林等有关领导的实名举报,福建省、三明市政府、有关纪检部门不会视而不见,相信不管谁是后台,一定会依法作出处理。何况,澳门商人陈盛宝的实名举报,如果得不到处理,陈盛宝还可以直接、通过澳门中央联络办公室向习近平总书记、中纪委实名举报。

对于澳门商人陈盛宝实名举报贪污腐败、收黑钱事件,请作为被举报人陈文华市长您不要回避,早日依法公开作出回应,讲清楚事实经过,以便总会为您作出跟踪报导。谢谢!


港澳台民间维权总会

日期: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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